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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報警,並將IP提供給警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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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  比特小幫手 周四 2月 07, 2013 5:27 pm

網路報案說明
新北市政府不論高山、平地、鄰海、山川、溪流、鄉村、城鎮和都會為全國幅員最遼闊的大都會區,緊臨台北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及桃園縣,工商業發達,人口眾多,文化匯聚,融合多元化族群之生活環境,形成治安、交通狀況較其他縣市複雜,為提供市民多元化資訊服務需求,結合網路科技發展,建立資訊化報案系統,使市民可以透過無遠弗屆的網際網路向本局報案,以符合民眾期盼,達到為民服務及維護社會治安之目的。  
網路報案使用須知與限制
一、 網路報案性質如同110報案,為報案管道之一種,回復時間以5日為基準(例假日順延),惟如有緊急案件,並不適合網路報案,仍請撥打110報案,為最快之處理方式,本局將有專人為您即時服務處理,避免網路陳述未盡詳細,影響處理時效及員警處理契機;並提醒您,若您已選擇其中一種管道報案,請勿再重複報案。
二、 當您完成網路報案作業並確認送出作業前,頁面將會顯示您本次報案之案號及查詢識別碼,若未顯示,則表示送出未成功!您可以再檢視您填入的資料,重報一次或撥打110直接報案。
三、 於填寫報案人資料時,請您務必留下正確聯絡資料(本局對報案人身分及資料嚴予保密),否則若無具體事證,本局將不予處理,並提醒您切勿提供不實之事證,以免觸犯刑法『誣告』罪嫌。
四、 您所報案資料如非新北市轄區案件,本局仍依單一窗口案件處理原則先行受理,再轉報案件轄區警察局接報查處,另您可以逕撥全國警察機關電話報案,市話請撥 412-9999 手機請撥 02-412-9999 將有專人為您即時服務。  
比特小幫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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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冊日期 : 2012-08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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